【注册公司】分公司怎么办理?
先到注册地区的工商局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,拿到名称核准书后,按照下面顺序办理: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(工商局网站可以下载);
2、 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(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);
3、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(委托书)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;
4、 上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5、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;
6、 总公司章程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7、 营业场所证明,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,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(附产权证复印件);
8、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,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;
9、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。
以上所有材料都会由华厦客服为您准备,您只需配合客服提供相应的证件及安排签字即可,省心又放心。